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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公派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975    发布时间:2024-05-31 10:16:03    来源:本站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 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精神,为精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各高校内涵建设,2024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地方合作项目(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合作设立)进行全面优化,由原通过所在单位和个人渠道调整为仅通过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教师出国研修。目前,浙江省已成功获批7个地方创新子项目。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实施好地方创新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已获批的7个地方创新子项目

(一)服务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项目;

(二)服务浙江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三)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特别人才培养项目;

(四)浙江省健康养老服务专门人才培养项目;

(五)浙江省“智能交通”创新人才梯队培养计划;

(六)浙江省“国际传播”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七)浙江省“时尚之都”复合型人才培养工程项目。

二、选派方案

(一)选派计划及范围

2024年,浙江省计划共选派70人,由各项目实施高校选派为主,其他省属高校选派作为补充。我校可申报项目、专业、名额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 12 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 12 个月。

(三)选派学科及留学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明确了各获批项目的选派学科及留学单位,详见附件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确定本人所在学科、专业及拟留学单位在获批项目的推选范围内。

三、申请条件

学院结合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需要,按照已获批项目及选派学科推荐申报人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选派类别须符合年度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18查询)。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学院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方可申报,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2。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明确在202411月以后、20251231日之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2024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51231日。

四、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622-25日: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请注意“申报项目名称”务必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指南,确保网报成功。申请人如是在站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根据项目需要最长不超过一年;另须在附件2基础上附《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国(出境)审批表》。

(二)626日前: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结合学科及队伍建设等需要进行推荐,填写纸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3),将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附件2顺序整理成册,填写《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申请人导出留学申请表(PDF版)。

(二)629日前:学校统一上报纸质材料和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稿。

(三)710日前:省教育厅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公示等,确定参加终审的候选人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8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个人申请账号(https://sa.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10月:符合派出条件人员,网上办理派出手续,陆续派出。

(六)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有意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五、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及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协议,地方合作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承担。

六、派出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要求持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二)2024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25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省教育厅也将对随意放弃录取资格的教师及派出情况不理想的高校进行通报处理。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三)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分别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签订留学协议书,明确义务和责任。留学人员结束研修任务回校报到时,应向人事处提交留学总结报告,并在学院或学科范围进行学术汇报。

(四)未申请过“海外研修支持计划”的教师可申请出国研修期间工资等待遇按“海外研修支持计划”执行,支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关出国管理的其他事项按《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出境)暂行规定》执行。

七、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实施学院要高度重视获批项目执行工作,抓紧落实选派任务,并按照选派要求,指导有关教师做好申报工作,确保项目执行率。

(二)其他有关学院、校直属研究机构应充分利用已获批项目资源,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指导相关专业教师尽快联系对应的留学单位邀请函,积极申报。

(三)按照国家公派选派要求,各单位在推荐申报人选时,应着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中对上述表现作出评价。

(四)2024年是全面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第一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整理了申报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可登录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20进行查询,全面了解项目信息及注意事项。

学院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85290351,邮箱:56215283@qq.com

学校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320477,邮箱:szk@zjut.edu.cn



附件1:浙江省已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信息一览表.docx

附件2:关于准备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x

附件3:专家评审意见表.docx

附件4:2024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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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975    发布时间:2024-05-31 10:16:03    来源:本站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 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精神,为精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各高校内涵建设,2024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地方合作项目(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和省教育厅合作设立)进行全面优化,由原通过所在单位和个人渠道调整为仅通过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教师出国研修。目前,浙江省已成功获批7个地方创新子项目。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实施好地方创新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已获批的7个地方创新子项目

(一)服务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项目;

(二)服务浙江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三)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特别人才培养项目;

(四)浙江省健康养老服务专门人才培养项目;

(五)浙江省“智能交通”创新人才梯队培养计划;

(六)浙江省“国际传播”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七)浙江省“时尚之都”复合型人才培养工程项目。

二、选派方案

(一)选派计划及范围

2024年,浙江省计划共选派70人,由各项目实施高校选派为主,其他省属高校选派作为补充。我校可申报项目、专业、名额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个月;访问学者:留学期限 12 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 12 个月。

(三)选派学科及留学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明确了各获批项目的选派学科及留学单位,详见附件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确定本人所在学科、专业及拟留学单位在获批项目的推选范围内。

三、申请条件

学院结合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需要,按照已获批项目及选派学科推荐申报人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选派类别须符合年度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18查询)。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学院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方可申报,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2。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明确在202411月以后、20251231日之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2024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51231日。

四、选派办法及时间安排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622-25日:申请人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请注意“申报项目名称”务必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指南,确保网报成功。申请人如是在站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根据项目需要最长不超过一年;另须在附件2基础上附《浙江工业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国(出境)审批表》。

(二)626日前: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结合学科及队伍建设等需要进行推荐,填写纸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3),将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附件2顺序整理成册,填写《申报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申请人导出留学申请表(PDF版)。

(二)629日前:学校统一上报纸质材料和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稿。

(三)710日前:省教育厅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公示等,确定参加终审的候选人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8月底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个人申请账号(https://sa.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10月:符合派出条件人员,网上办理派出手续,陆续派出。

(六)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有意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五、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及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协议,地方合作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承担。

六、派出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要求持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二)2024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25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省教育厅也将对随意放弃录取资格的教师及派出情况不理想的高校进行通报处理。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三)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分别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签订留学协议书,明确义务和责任。留学人员结束研修任务回校报到时,应向人事处提交留学总结报告,并在学院或学科范围进行学术汇报。

(四)未申请过“海外研修支持计划”的教师可申请出国研修期间工资等待遇按“海外研修支持计划”执行,支持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关出国管理的其他事项按《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出境)暂行规定》执行。

七、相关要求

(一)各项目实施学院要高度重视获批项目执行工作,抓紧落实选派任务,并按照选派要求,指导有关教师做好申报工作,确保项目执行率。

(二)其他有关学院、校直属研究机构应充分利用已获批项目资源,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指导相关专业教师尽快联系对应的留学单位邀请函,积极申报。

(三)按照国家公派选派要求,各单位在推荐申报人选时,应着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中对上述表现作出评价。

(四)2024年是全面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第一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整理了申报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可登录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20进行查询,全面了解项目信息及注意事项。

学院联系人:詹老师,联系电话:85290351,邮箱:56215283@qq.com

学校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8320477,邮箱:szk@zjut.edu.cn



附件1:浙江省已获批地方创新子项目信息一览表.docx

附件2:关于准备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x

附件3:专家评审意见表.docx

附件4:2024年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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